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七条有效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职工本人可以免予缴存住房公积金,其所在单位应当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月工资基数,按照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