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第六章 争议的处理第四十五条有效在集体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过程中,用人单位妨碍工会履行职责的,工会组织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工会组织有权提请劳动行政部门予以处理。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