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土地登记条例/第四章 变更登记第三十五条有效变更登记申请以及变更地籍调查结果经审核、批准后,由登记部门注册登记,注销、换发或者更改土地证书。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