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