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侗族自治县万佛山侗寨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制止、检举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自治县人民政府对保护风景名胜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