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废止

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人大代表可依法就预算草案提出修正案。预算草案修正案经主席团会议同意并提请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同级人民政府应按照决议修改预算草案。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