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八条已废止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选定和预留、控制的公共客运设施建设用地和空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挪作他用、变更使用范围。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