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残疾人保障若干规定第六条有效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服务体系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保证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与需求相适应,并将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