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 收缴管理第十二条有效市、县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确定代收银行,开设非税收入账户。执收单位不得开设非税收入账户或者过渡性账户。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