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修改

牛河梁遗址保护工作应当遵循严格依法保护文物与开发利用相结合的原则、与区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并符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