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牛河梁遗址保护条例第三条已修改在牛河梁遗址范围内从事文物保护、生产生活、经营服务、旅游开发、参观游览等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