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防教育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有效本条例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1992年4月18日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国防教育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