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柑桔产业发展条例第五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麻阳柑桔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将麻阳柑桔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优惠措施,优化发展环境。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麻阳柑桔产业发展工作。自治县发展和改革、财政、经济和信息化、商务、科技、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麻阳柑桔产业发展的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地方法规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