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柑桔产业发展条例第十四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柑桔病虫害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完善重大病虫害疫情预测预报和群防群治应对机制,加强麻阳柑桔非疫区建设和管理。禁止在柑桔苗木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试验。麻阳柑桔生产经营者发现柑桔检疫性病虫害的,应当及时向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控。地方法规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