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拍卖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外埠拍卖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擅自从事拍卖活动的,由市拍卖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拍卖活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