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第三章 新建建筑节能第十六条已修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要求、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