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自治县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和慈善事业。健全和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逐步扩大社会福利、城乡低保、特困户扶助和五保户供养等救助范围。

地方法规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