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六条有效自治县在上级国家机关的帮助下,加大对县乡公路、边远山区公路及乡村道路的建设和改造力度,增设城乡客运线路和通车班次,促进自治县交通事业的发展。自治县大力发展邮政、通讯、广播和电影电视事业,加快信息网络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地方法规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