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小流域开发治理条例第十二条已废止小流域开发治理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开发治理合同期内,经营收益和开发成果允许继承、转让、抵押、参股。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