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港口条例/第五章 港口经营第二十六条有效港口经营人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有关港口作业规则的规定,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为客户提供公平、良好的服务。港口经营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港口水域、码头以及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