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第三条已废止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下列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一)设区的市、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发布的决议、决定;(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三)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以政府组成部门、办事机构、直属机构名义发布的文件。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