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第二十六条已废止本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6月28日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权力机关、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