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五条有效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用人单位的工资集体协商,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