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畜禽防疫条例/第四章 畜禽防疫监督第二十六条已废止畜禽饲养场所、贮存场所、屠宰厂、肉类联合加工厂和其他屠宰场(点)等单位,从事畜禽饲养经营和畜禽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畜禽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