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畜禽防疫条例/第二章 畜禽疫病的预防第十四条已废止禁止经营下列畜禽和畜禽产品:(一)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畜禽疫病有关的;(二)疫区内易感染的;(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四)染疫、有害的;(五)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六)其他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定的。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