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二章 种质资源保护第七条已废止农业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农作物种质资源调查,建立农作物种质资源档案,并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野生农作物种质资源的原生境保存工作。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