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节约能源条例/第四章 节能措施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村能源发展规划,加强农村能源综合利用工作,因地制宜发展、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水能、风能和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营造速生薪炭林,应用省柴节煤炉灶等农村节能技术。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