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技术市场条例/第三章 技术交易服务第十八条已废止从事技术经纪活动的人员应当经过培训,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考核合格,依照省相关法规规定,取得技术经纪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业。从事技术经纪活动的机构,必须有符合规定数量具有技术经纪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