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三章 责任/第二节 其他部门的责任第二十二条有效民政部门负责加强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指导村规民约的制订和执行,宣传贯彻婚姻法,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及时调处乡镇之间、市县之间的边界纠纷,配合组织好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单位活动。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