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第二章 集体合同的订立第七条已废止签订集体合同,应当按照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作出回应、双方平等协商、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报送审核登记、正式公布实施的程序进行。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