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制度,加强动物防疫的宣传教育、咨询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建立和完善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体系,提高动物防疫水平。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