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已废止动物防疫、监督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