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三章 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第十五条已废止各级动物防疫机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情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公布的动物疫情和自治区疫情制定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的计划,并对重大疫病制定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