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十四条已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并加强监督考核。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