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村镇建设管理第三十一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在村镇建设中结合当地特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推广适合村镇的建筑节能技术。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2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