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已废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在村镇建设中结合当地特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推广适合村镇的建筑节能技术。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