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企业应当尊重和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支持和保障职工、职工代表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企业应当支持企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开展民主管理活动,保障企业工会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