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五章 利用和管理第四十五条有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游览安全、安全生产、火灾、地震、洪涝、台风、生物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情况紧急时,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关闭景区,做好游客疏导工作。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