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的规定比例,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金融机构可为其发放一定数额的小额担保贷款,并由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给予贴息。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