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已废止

农村地区应当科学布局绿化用地,按照村庄园林化、道路林荫化、河渠风景化、农田林网化实施绿化,并兼顾绿化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