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为绿化科学研究创造必要的条件。根据实际需要,为绿化科学研究提供专项经费,确保绿化科学研究的用地。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