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四章 保护区的管理第二十八条已修改保护区内的村民,因生产需要雇佣外来劳动力的,应事先征得保护区管理机构同意。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