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