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修改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老年人,各级人民政府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等方面应当优先予以照顾。

提倡各类社会组织、个人资助或者扶养生活困难的鳏寡孤独老年人。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