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边境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已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运送无合法有效证件的人员出入边境地区;不得为无合法有效证件的人员出入边境地区提供便利条件;不得收留、雇佣、安置无合法有效证件的人员。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0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