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已废止

预算年度终结时,州、县人民政府必须按规定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财政决算草案必须如实反映本级财政收入、支出的真实情况,划清预算年度,分清资金界限,科目内容完整,数字准确,不得隐瞒收入,虚列支出,虚列收入,少列支出。

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