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节约能源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特区实行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和支持发展低耗能、低排放、高附加值的产业;对高耗能的产业应当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调整,或者加快技术改造降低能耗。鼓励、支持和利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0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