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全市范围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对动物疫病实行区域化管理。鼓励和支持大型动物饲养场建立生物安全隔离区。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6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