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上述出资应当是投资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