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个人独资企业条例第四条有效汕头市各有关行政、司法机关按各自职责保障本条例的实施。工商业联合会、私营企业协会协助实施本条例。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5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