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